长春报废车回收新规有哪些,你知道吗?
长春报废车回收新规有哪些?新规的出台,使我国的报废车回收行业更加的严谨、规范。但是近几年汽车报废标准政策一直在不断的完善,越来越多的人们都不知道报废标准的新规,之前15年的报废期限也取消了,出台了新规政策,但是规定的报废车新规的主要内容是:一、轻、微型载货汽车(含越野型);矿山作业专用车累计行驶30万公里,重、中型载货汽车(含越野型)累计驶40万公里,特大、大、中、轻,微型客车(含越野型)、轿车累计行驶50万公里,其他车辆累计行驶45万公里;
二、轻、微型载货汽车(含越野型)、带拖挂的载货汽年、矿山作业专用车及各类出租汽车使用8年,其他辆使用10年;
三、因各种原因造成车辆严重损坏或技术状况低劣法修复的;
四、车型淘汰,已无配件来源的;
五、汽车经长期使用,耗油量超过国家定型车出厂标准规定值百分之十五的;
六、经修理和调整仍达不到国家对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要求的;
七、经修理和调整或采用排气污染控制技术后,排放污染物仍超过国家规定的汽车排放标准的。